商标在清册申请之后,法律对于商标的保护是有一定期限的限制的,并不是注册了就一直是你的了,所以到期还是要续费的。
什么是商标专用权期限?商标权保护的途径有哪些?
商标专用权期限:
商标权的期限是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的有效期限。法律对于商标的保护并不是永久的,而是有一定期限的限制。当然,在保护期限届满之前,商标所有人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续展,这样商标又会得到法律的保护。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的计算应自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所谓核准注册之日,即是核准注册公告之日。
什么是商标专用权期限?商标权保护的途径有哪些?
商标权包括:
(1)专有使用权
专有使用权是商标权最重要的内容,是商标权中最基本的核心权利。它的法律特征为,商标权人可在核定的商品上独占性地使用核准的商标,并通过使用获得其他合法权益。
(2)禁止权
禁止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商标权具有与财产所有权相同的属性,即不受他人干涉的排他性,其具体表现为禁止他人非法使用、印制注册商标及其他侵权行为。由此可见,专有使用权和禁止权是商标权的两个方面。
禁止权的效力涉及以下四种情形:第一,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的商标。第二,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第三,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第四,在类似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
(3)许可权
许可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通过签订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许可使用是商标权人行使其权利的一种方式。许可人是注册商标所有人,被许可人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商标使用费后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时间内有权使用该注册商标。
(4)转让权
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按照一定的条件,依法将其商标权转让给他人所有的行为。转让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行使其权利的一种方式,商标权转让后,受让人取得注册商标所有权,原来的商标权人丧失商标专用权,即商标权从一主体转移到另一主体。转让注册商标,应由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并应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公告后方为有效。
什么是商标专用权期限?商标权保护的途径有哪些?
商标权保护的途径:
(1)注册保护:
保护商标的最有效方法就是通过注册进行保护。按照我国的《商标法》,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受到《商标法》和有关法规的保护,而未注册商标是不能受到《商标法》保护的,因此,将品牌名称特别是那些已经成为名牌的品牌名称转换为具有法律意义的商标名称和标志,对于有效地保护品牌名称无疑是一条捷径。
(2)异议保护:
利用商标异议这一商标实质审查的基本程序来保护具有在先权益的商标。目前《商标法》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如不服裁决结果,还可以向评审委提出复审。
(3)评审保护:
对在先注册商标构成威胁并被认为属有争议的或注册不当的注册商标或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可以通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撤消,达到保护目的。
(4)驰名商标保护:
通过认定驰名商标来达到特殊的全方位跨类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