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事情概述
据央视新闻消息,2022年3月8日3时46分,江苏镇江新区建设工地发生了火灾,其中造成了3人死亡,2人轻伤,4人失联,小编在此表示难过,但事情已经发生,所以督促建筑业的同行,引以为鉴,严格控制工程现场的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那么此次事情可能会受到什么处罚?
新闻事件截图,版权归央视新闻
关于建筑安全事故的处罚条例
就目前的伤亡情况分析,根据国务院颁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条例,有关条款,明确指出了以下大概内容:
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网络配图,非实际
就目前来看,此事件现阶段应该属于一般事故(前提是失联的四人依然存活),若失联的四人已无生命,那么本事情可能会上升为较大事故,若发现事故单位及单位主要负责人有责任,将进行以下处罚,轻则罚款,重则构成犯罪。
第三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第三十七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分析总结
就以上事件,若事故发生单位有责任,那么对于一般事故,将受到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将受到刑事责任。若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将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
网络配图,非实际
国家对于安全事故的打击力度还是很大的,目的就是从根本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因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受伤的不止是一个人的问题,而是毁了一家人。
据新闻消息,我们发现,此次事件发生在凌晨3点,基本都处于熟睡状态,而且发生的位置位于二楼第一间宿舍,而具体原因未查明,可能是由于自燃,也可能是由于用电设备过渡,具体原因等待消息吧。
仅仅提醒大家,在外务工的我们,要保护好自己,为了您和家人安全,日常多学习安全知识,合理用电、用水、用煤气。北方更为严重,面临冬天的寒冷,电暖器、电暖风等设备和烧煤成为主要供暖设施,注意防止火灾和煤气中*事情的发生,爱自己更爱家人。
注:以上内容属于个人分析,具体事故结果等待通知,仅以此推荐给大家科普安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