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领取条件是什么(职工养老保险领取规则)

领取养老金需要什么条件呢?《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实际上,《社会保险法》是2011年实施的,当时的时候我们还没有建立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2014年,国家统一新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建立了城乡居民制度。国家规定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养老金领取条件有三个:即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一种补充保障。我们平时所说的退休,一般还是指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于城镇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主要还是依据1978年国发104号文件,《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是40多年前的文件了。

女性退休年龄是50周岁或者55周岁,男性是60周岁。另外,还有特殊工种和失去劳动能力两种特殊情况。

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而且工作年限满足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满10年、井下高低温工作满9年、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满8年,然后男同志55周岁、女同志45周岁就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

如果是因病非因工失去劳动能力,经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失去劳动能力,法定退休年龄则最早是女同志45周岁,男同志50周岁。

关于退休年龄的问题,人们可不可以选择呢?其实1978年文件的表述是,满足相应条件的应该退休。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时,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中,明确提出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现行的做法是想不退休都不行。

不过正常退休年龄是那样,两种特殊的情况呢?关于因病非因工失去劳动能力,一般来说只要用人单位愿意给缴纳着社会保险,就可以不办理退休手续的。什么时候办理,只要满足退休条件都可以。可以是男同志,50周岁,也可以是55周岁,这个并没有强制规定。但是,不可以超过正常的退休年龄。毕竟超过正常退休年龄以后就没有劳动关系,不能缴纳社会保险了。

关于特殊工种的退休,虽然1978年文件表述是应该退休,但是后来有关制度也进行了完善。2018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职工,经与企业协商一致,可选择在本人提前退休年龄和法定退休年龄之间,办理提前退休并领取基本养老金。

延迟退休即将到来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我国将在十四五期间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其基本原则是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弹性实施,肯定会为社会提供更多的选择空间。像美国、日本等国家都可以有长达10年以上的弹性领取养老金空间,特别是美国只要职工愿意、身体状况允许,用人单位就需要继续雇佣劳动者,没有强制退休年龄。

总体来说,未来领取养老金的条件确实会更加严格,但是个人的可选择空间也会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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