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烟草的处罚标准是什么(非法经营烟草量刑)

我们都知道,烟草是需要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经营的业务,若是未经批准非法经营烟草,可能涉嫌犯罪,那么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相关数额是如何规定的呢?

律师解答: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非法经营烟草,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或者三年内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会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立案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一条 〔非法经营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2.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3.三年内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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