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发明专利的流程:
第一步:申请发明专利前,需要准备申请专利的各种材料,主要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有附图的,应提交说明书的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必要时应有摘要的附图)。然后提交给专利局。
第二步:收到专利审查的申请后,专利局进行发明专利的受理阶段,如果满足受理条件,由专利局确定申请日期,给出申请号,核实文件清单后,签发受理通知申请人的通知。申请文件没打字、印刷或字迹不清或者涂改的;或者图纸和图片不是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制绘制的,照片模糊有涂改的;或申请文件不齐全的;或者请求中缺少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和地址未知的;或专利申请类别不明确或无法确定的,以及外国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代理机构直接寄来的专利申请不予受理。
第三步:初审审查阶段:经受理后的专利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必须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将按保密程序处理。初审是审查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陷,主要包括审查的内容是否属于专利法律未授予的专利权利范围,以及是否明显缺乏技术内容,不能构成技术方案,是否缺乏统一性,申请文件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对于外国申请人,需要资格审查和申请程序审查。申请人不符合条件的,专利局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正或说明。经答复后仍不能消除缺陷的,予以拒收。 发明专利初审通过后,将发出初审通过通知。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涉及专利的申请,除了上面提到的审查,还有审查是否明显与已有专利相同,不是新技术方案或者新的设计,经初审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直接转到授权秩序。
第四步:公布阶段:发明专利申请自发布初审合格通知之日起进入发布阶段。等到申请之日起 18 个月后,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要求提前公开的,申请将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经过格式复核、编辑校对、计算机处理、排版印刷,大约3个月后,将在专利公报上公布其说明书摘要并出版说明书单行本。申请公布后,申请人获得临时保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