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纠纷的概念
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可处分性的),是处理平等主体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所以所有违反这一概念的行为就会引起民事纠纷 。民事纠纷分成两类:一类是关于财产的,包括财产所有关系的民事纠纷和财产流转关系民事纠纷;一类是关于人身的,包括人格权关系民事纠纷和身份关系民事纠纷。
二、民事纠纷的特点
1、民事纠纷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2、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与义务的争议;
3、民事纠纷存在可处分性:行政争议和刑事争议。
三、民事纠纷的处理办法
1、自力救济。包括自决与和解。自决是指纠纷主题一方凭借自己的力量使对方服从,和解是指双方互相妥协和让步。
2、社会救济。包括调解和仲裁。调解是由第三者出面对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停说和,用一定的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劝导冲突双方。仲裁是由双方当事人选定的仲裁机构对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3、公力救济。包括诉讼和行政裁决。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判决、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