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关于试用期的相关规定)

试用期期限的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试用期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

试用期辞退问题:

实践中,试用期辞退需要精准区分“不能胜任工作”还是“不符合录用条件”,二者导致的法律后果不同。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须支付经济补偿;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则必须是用人单位在对其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才能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