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不仅会分开,还会涉及到共同财产分割,或子女监护权的问题。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户口问题。
离婚后,女方往往是迁出的那一方,那么,夫妻离婚后,户口怎么处理呢?如何迁出呢?
注意:公民迁移户口完全是依据自愿原则,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强制要求迁走户口,就算提起诉讼法院也不会受理。
离异后女方户籍怎么处理?
1.迁回原户籍地
可迁回结婚前原户口所在地,或者实际居住地。迁回前需征得原户口所在地同意,才能顺利迁回。
2.另立门户
每个地方的户籍政策不同,对于另立门户的条件也是不同的,因此,当事人需要留意转出和转入地的现行政策。通常情况下,要求拥有独立的房产,并且满足当地户籍政策规定的条件才能申请办理。
3.再婚后再迁
属于离婚后再婚这一情况,可以在离婚之后将户口迁往再婚对象的户籍所在地,根据当地户籍规定准备需要的办理手续和证明材料。
4.不迁出留在原地
离婚之后,户籍可以保留在原地,没有要求一定要迁出去。因为在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的公章。除非女方自愿要迁走或者夫妻有迁出约定、法院判决书要求等情况,则必须迁出。
如何办理迁移?
离婚诉讼迁移:离婚之后当事人可拿着原居民户口簿和法院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或者离婚证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
离婚调解迁移:要求必须要有落户的地址,征得落户地址的相关部门的同意迁入证明后,再到户口所在地相关部门开具迁出证明。
根据相关制度规定,离婚后的夫妻可以分户,双方办理条件都是一样的。就是把原来的户口簿变成两个,以离异后的男、女方为户主。一
方迁出后,会颁发以迁出方为户主的居民户口簿,原户口簿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