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末,假期余额不足,但还有一个假期,千万别忘了休,那就是年假!关于年假,相信很多小伙伴们还存在不同的疑问,下面梳理了常见的问题并进行解答,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年假有多少天?
一般情况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
(1)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 年休假10天;
(3)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划重点: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刚入职不能享受休年假?
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刚刚参加工作的,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第二种,是之前已经有一定的工作年限,然后更换工作到新公司的,即使前后单位不一样,只要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只要你能证明新旧工作之间存在连续性,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三、年休假不休就废了吗?
有的小伙伴由于工作太忙,去年的年假还没休完,这种情况可以休去年的年假吗?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5条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9条、第10条的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四、假期推迟上班,等于休了年假吗?
举个简单例子:某公司在没有事先通知和说明的情况下,在今年春节已安排员工休息了12天,其中有5天属于员工的年休假。这种情况今年员工还能休年假吗?
各个公司实际情况各不相同,结合具体情形确定。
首先不能否认公司享有统筹安排年休假的权利,但应当提前通知员工延长春节假期进行年假安排的事宜,同时应考虑员工本人意愿。
其次,年休假是带薪假,休假过程中公司务必发放工资。以上两个条件如果同时具备,春节晚上班可以等同于安排年假,但如果缺少其一,更容易被看作是一种公司福利,而不是安排年假。
五、休完年假,就没有全勤奖了吗?
假设一个月有22个工作日,其中2个工作日休年假,这种情况还可以获得公司全勤奖吗?
年休假是《劳动法》明确规定职工所享有的法定假期,不应在“全勤”的考核范围内,因此,休年假不影响全勤评奖,只要职工不存在旷工、迟到早退等情形,应给予全勤奖的认定,用人单位不应以“无法享受全勤奖”为由间接阻碍员工享受年休假。
六、员工申请年假,用人单位可以不批吗?
大多数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统筹安排员工休年假,或者批准员工的年假申请,从而保证员工依法享受年休假。特殊情况下,如果遇到多个员工同时请假,或者员工正在负责某项重要工作,该岗位具有不可替代性,休年假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秩序,那么公司可以暂时不批准员工的年假申请。
但是,公司应当在该特殊情况消除后,考虑员工本人意愿,尽快为员工安排年休假。公司因工作需要,确实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的,需要经员工本人同意,并且应当按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
以上是关于年休假常见问题的解答,大家都清楚了吗?赶紧看看今年的年假都休完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