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罪的危害有哪些(关于诈骗罪的社会危害性及启示)

随着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

金融环境也越来越多元和复杂

有的骗子渗透到私募基金

财富管理、养老服务等行业领域

打着区块链、虚拟货币等旗号招摇撞骗

如果不熟悉相关金融知识和法律

很容易就掉入骗子的圈套中

金融诈骗手段多样,主要要涉及投资理财、违规借*、非法集资等类型,其中,非法集资类迷惑性极高,有时还有传销特征。

本篇重点讲解非法集资诈骗,主要从非法集资特征、真实案例、常见套路、防范建议等维度,分享防治非法集资的技巧。

1、非法集资有何特征

要防范非法集资,就要认识到非法集资的特征,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一般有四个特征,即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具体为:

金融管理部门为“一行两会一局”,即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外汇管理局。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凡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都需经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

诈骗团伙往往会伪装成公司,以虚假股票、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承诺超出正常收益的高额回报,以此筹集资金,下面来看具体案例。

2、非法集资常见案例

网络非法集资较为复杂,除了涉及区块链、虚拟币等新概念理财,有时还有人拉人的传销特性,如购物返利、原始股、点击返利、慈善互助等模式,犯罪形式多样。

投资养老,骗光积蓄

骗子以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可获得高额回报为由,要求老年人办理 “贵宾卡、预付卡、居住证”等,向老年人非法吸收资金。

骗子以养老为噱头进行非法集资,忽悠老人用养老金理财。一旦落入圈套,轻则泄露个人信息,埋下安全隐患,重则被骗光积蓄,财产尽失。

金融创新,缴纳会费

骗子成立投资公司,运营网络投资平台。发标人在网络平台注册、缴纳会费后,可发布各种招标信息,吸引投资人投资。投资人在网络平台注册成为会员后,可参与投标。

骗子打着金融创新旗号,行非法集资之实。部分投资人风险意识不强,易被骗子宣扬的高收益诱惑。有的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不会是最后的接盘人,想着捞一把就跑,结果越陷越深。

网络传销,双倍返利

骗子借用网络进行集资宣传,传销模式具有更强欺骗性。如开发经销商管理网站,通过招商会、论坛等形式,宣传推广传销网站的经营模式。

这类非法集资,掺杂了网络传销的特性,即通过不断发展下线卷钱,以各种噱头吸引人投入资金。

3、非法集资惯用套路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总结了以下几种形式:

非法集资团伙会编织一个或多个尽可能高大上的项目,以新金融、新政策为幌子,描绘出报酬丰厚的蓝图,吸引眼球。

骗子通过返点、分红,让参与人尝到甜头,不明真相的投资者,不仅将自己的钱倾囊而出,还动员亲友加入,集资金额也越滚越大。

骗子在吸金一段时间后,便会人去楼空,或声称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关闭投资平台和网站,让集资参与人血本无归。

4、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要预防非法集资诈骗,首先要熟悉非法集资惯用词,如消费返利、动态收益、推荐奖、报单奖等,看到就要有所警觉,同时也要判断高额收益来源是否合理。

遇到收入门费、拉下线就要高度警惕,非法集资有时也有传销性质,本质就是上线瓜分下线的投入资金。投资人必须提高警惕,审慎投资,一旦发现自身可能卷入非法集资行为,要及时抽身, 不能心存侥幸。

在《刑法》中,涉及非法集资的主要是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第192条集资诈骗罪。

非法集资危害巨大,常常是诈骗人数多,诈骗金额大,所以处罚也很重。当遇到网上宣传境外投资、以房养老等高额回报的项目时,务必提高警惕。腾讯卫士联合金融消费者权益守护营地,提醒大家:

无论是宣称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还是诱导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或者是以互助、影视等为幌子诱导投资,以组织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人的,都是非法集资常见骗术。


通过本文,我们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等特征,也见识了骗子虚构项目、混淆概念、夸大收益的惯用套路,同时也要提高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提升金融素养,远离非法集资,守护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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