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流程大致包括起诉、调解、开庭、判决四个部分,一次诉讼大概需要六个月左右的时间出结果。按照目前的司法实践,除非有特殊理由否则法院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一般不判离,需要在第一次出判决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起诉阶段,需要当事人到法院递交材料立案或者网上立案。这里就有两个问题,一是到哪个法院起诉,二是递交哪些材料。到那个法院起诉用法律人的语言说,就是判断哪个法院有管辖权,一般来说要到对方户籍地所在法院起诉离婚,或者到对方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递交的材料包括起诉书、自己的身份证、结婚证、子女的出生证等等。
起诉通过法院审核后,法院会安排时间先进行调解问话,如果双方愿意调解就可以调解结案,出调解书载明离婚。如果双方调解不了,就进入正式的庭审程序。
进入庭审程序,法院通过开庭审理,双方都要对是否继续婚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表明态度并举证,法院审理后会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其中,《民法典》1079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以上就是诉讼离婚的基本程序,部分详细流程可以参见具体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