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邓伦因偷逃税被行政处罚,令人感慨!近年以来,从范冰冰、郑爽到薇娅到邓伦,演艺圈成为了税务机关打击偷逃税的重点。确实,整个演艺行业,大量财富集中在少数明星身上,广大在横店打拼的“横漂”演员,可能每天能吃上一顿盒饭就满足了。这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而明星们通过演戏、广告、代言、投资等积累了巨额财富,却不愿意依法纳税,又让这种不正常现象显得更为畸形。
一、《税收征收管理法》对偷逃税罚款的相关规定
闲言少叙。我国对偷税漏税的规定体现在《税收征收管理法》中,立法者在该法中大笔一挥,对偷逃税的处罚规定的非常宏观:
该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规定了对偷逃税罚款的额度,那就是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注意滞纳金不属于罚款,滞纳金是另行按照应缴日期之日起按照日息万分之五计算。
二、我国对偷逃税罚款行政处罚的规范
《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了对偷逃税的行政处罚额度,但该额度内范围很大,处罚50%与处罚500%,对纳税人来说是天壤之别,因此国家税务总局授权国家税务局地方分局对罚款行政处罚制定税收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北京市、河北省、天津市制定有《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上海市制定有《上海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广东省制定有《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
下面我们就以对邓伦作出行政处罚的上海市做一简要介绍。
《上海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确定:采取擅自销毁或者隐匿账簿、记账凭证的手段进行偷税的,伪造、变造账簿、记账凭证的,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1.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的罚款;2.有下列情况的,并处以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1)三年内发生二次或者二次以上偷税行为的;(2)恶意收受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可抵扣税款发票偷税的;(3)不予配合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检查的;3、逃避、拒绝检查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逃避追缴欠税(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1、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税的,处以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的罚款;2、三年内二次或者二次以上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税的,处以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3、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税情节严重的,处以欠缴税款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分局对邓伦的处罚,就是按照上述规定,按照《上海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邓伦主动纠错的偷逃税等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处理,对邓伦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主动自查补缴税款部分处0.5倍罚款;对邓伦未能纠错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邓伦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且未主动自查补缴部分,予以从重处罚,处4倍罚款。
三、我国法律对漏税的处罚规定
漏税是指纳税人无意识地漏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仍以上海市为例,《上海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追缴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并按以下标准处理:1、三年内首次发生的,免处罚款;2、三年内发生两次以上,且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不满十万元的,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罚款;3、三年内发生两次以上,且不缴或者少缴税款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4、三年内发生两次以上,且不缴或者少缴税款五十万元以上的,处欠缴税款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综上,我国偷税漏税罚款额度体现在各省市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各省市规定稍有不同,纳税人有需要的,可以在各省市的税务局等官网查询,或者向依法向税务局申请行政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