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标准(合同法违约金的计算公式)

实践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于与劳动合同相关的金额的支付标准并不十分清晰,诸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应支付的赔偿金、未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标准、未与劳动者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应当支付的二倍工资标准等,本文将劳动合同履行、解除、终止过程中所涉的相关金额标准做如下梳理,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参考。

1、经济补偿金标准

因法定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如下:

(1)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工资标准: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此处工资指应得工资(而非扣除个税、社保、公积金后的到手工资),包括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2、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标准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其中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同上。

3、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标准

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当月应得工资,但不包括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劳动报酬,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年底双薪以及按照季度、半年、年结算的业务提成等,以及未确定支付周期的劳动报酬,如一次性的奖金,特殊情况下支付的津贴、补贴等。

4、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标准

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5、未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标准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当月应得工资,但不包括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劳动报酬,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年底双薪以及按照季度、半年、年结算的业务提成等,以及未确定支付周期的劳动报酬,如一次性的奖金,特殊情况下支付的津贴、补贴等。

6、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标准

劳动者违反与用人单位关于服务期的约定,所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标准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7、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金金标准

(1)竞业限制协议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2)竞业限制协议未约定经济补偿金标准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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