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的最新规定(父母赠与房产给子女新政策)

首先赠予房产再转卖跟普通二手房交易政策一致。不少朋友担心个人所得税问题,目前二手房交易室个税有两种方式:

1、能提供原始购房凭证的,按差额的20%,征收个税;

解释一下,是因为房产是赠与得来,原值为0,如果个税如果按房子评估价100万的计算,个税为(100万-0)×20%=20万。这个税费是不是非常吓人的。

但是还有第二种,如不能提供原始购房凭证,则按评估价的2%,核定征收个税。

而且,房子如果是“满五唯一”,则免征个税。增值税方面,若满2年,则不用缴纳;若未满2年,则需缴纳5.6%的增值税及附加。

在实际房产交易政策下,目前长沙只接受直系亲属之间的房产赠与,也就是说只接受赠予给父母或者赠予给了子女,其他关系的话,一律不能直接在房产局办理房产赠与。当然,兄弟姐妹之间,只要父母还在,也是可以办理房产赠予的。先哥哥赠予给父母,父母再赠与给弟弟。按照目前房产赠与政策,一次赠与的话,要收取评估价的4%的契税,印花税0.05%,

也就是说。兄弟之间的赠与的话要8.1%的税。

要注意,赠与人4年内无购房资格。同时赠与的房子,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有房产证,二是没有*款,也就是说期房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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