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代位追偿有什么缺点吗(申请代位追偿的条件)

很多人的爱车在道路上被老赖撞了,对方赖着不赔偿或一直拖延赔偿,常常无可奈何。

这个时候就可以行使我们车损险的权益了,可以把向老赖索赔的责任转移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赔付我们,保险公司去跟老赖理论或者走诉讼程序。

首先声明一点,在2020年费改之后,代位追偿是不算出险次数的!

因第三者对投保车辆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在赔偿金额内先行赔付给被保险人,再代位行使车主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这在保险法中被称为“代位追偿”制度。

代位追偿是被保险人的一项默认权利,也是世界范围内保险法中的一项基本规定。我国的《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了“代位追偿”的情形。

代位追偿的条件是:

第一,事故属于保险责任的范围;

第二,投保了车损险;

第三,事故责任明确,有第三责任方,且被保险人未放弃索赔权。

遇到以下四类情况,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

第一,第三责任方拒绝或无力赔偿;

第二,第三责任方故意拖延赔偿;

第三,交警定责后,第三责任方拒签责任认定书;

第四,第三者逃逸。

以下五类情形,不能申请代位追偿:

1)事故责任不明;

2)未投保机动车损失险;

3)前期被保险人已全部放弃向致害人或其保险公司主张赔付的权利(若部分放弃,在放弃部分内免责);

4)前期被保险人已从致害人或其保险公司获得了全部赔付的;

5)被保险人拒不提供被追偿人信息。

遇到老赖不要被他吓到,走正当程序,保护自己利益,之后一切交给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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