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29 日后,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至 2023 年底。
尽管大部分公司的年终奖还没有发放,但政策的消息一出来,很多人都已经在心里悄悄盘算着今年能到手的年终奖。
毕竟,年终奖对于打工人而言,可是辛苦了一年的犒劳。
01
单独计税政策
是国家的新年红包
据了解,这项政策始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在《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文件中记载:
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 12 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除了这一项政策,一同被延长的还有以下两条:
第一条是,将年收入不超 12 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 400 元的免予补税政策延至 2023 年底。
要留意的是,符合这项政策的存在三种情况:
① 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 12 万元的;
② 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 400 元的;
③ 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另一条是,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政策延至 2022 年底。
加上年终奖延期,上述三条政策一年可减税 1100 亿元。
不得不说,对于广大打工人而言,这真是一个利好消息,全年一次性资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就可以省下一笔税钱。
这属于是,国家给广大群众们的一个“新年红包”!
02
作为纳税人
如何选择计税方式
当然,对纳税人来说,或许更关心采用哪种计税方式更划算。
目前年终奖有两种计算扣缴个税的方式,分别是单独计税和并入综合所得。通常而言,单独计税能大大减轻纳税人的个税支出。
但这并不是绝对的,例如对于刚刚跨过个税起征点,也就是 5000/月 或 60000/年 的工薪阶层,在扣除掉五险一金、专项附加之后,采用合并计税的方式,可以直接无需减税,或者仅需缴很少的税。
所以专家们的建议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当扣除了社保、公积金以及专项附加后,月工资总和加上年终奖总额不超过 9.6 万元的,采取工资与年终奖合并计税更划算。
反之,则采取单独计税的方式更划算。
需注意的是,选择了年终奖单独计税后,基本减除额(起征点)、专项扣除(社保、公积金)、专项附加扣除均不受影响。
除此之外,还要留意一些特殊的“临界值”。
发个比方,假如你的年终奖为 36000 元,在同样是单独计税的情况下,年终奖 36000 元需缴税 1080 元,而当年最终奖为 36001 元时,则需缴税 3390.1 元。
你看,仅仅一元之差,便能悬殊数千元的缴税差距。
03
三条政策
背后的意义
计税政策的延期,是很多人期盼的结果。
虽然从表面上看,只是国家一年少了一千多亿元的税收,但背后的现实意义其实非常深远。
一方面,如今因为个税优惠政策的延期,使得个人可以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方式。
在这样的方式之下,个人纳税可以享受更低的税率。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税负压力,促进消费增长;而且还能有效地改善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形成较为健康的社会结构。
即便前面说会对财政收入有影响,但总体来说还是利大于弊的。
另一方面,从这次的三条政策来看,主要还是在为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努力。
年终奖与股权激励的单独计税政策,主要针对的是中等收入人群,这一举措能极大地巩固、壮大中层收入人群;而免税政策主要针对低收入人群,是为了让其从低收入迈进中等收入。
不管怎么说,计税政策的延期,是国家基于大环境所做出的策略,不论是对于社会发展,还是民生对于广大民众来说,也都是重大利好。
剩下的,就看各地落实,把这份“福利”交到每一位纳税人的手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