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过户具体有哪些流程
1、买卖双方首先需要在沟通和了解的基础上,按照约定成交价格、交房日期、过户时间等等来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在合同上签署双方的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并且要加盖手印或者是盖私章。在这里要特别提醒大家的是,在合同中一定要明确出房屋的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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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交易。买卖双方去房产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在部门的咨询台领取网签号;
3、网签。在服务窗口领取并填写一个方法买卖的信息表。要按照合同的内容填写,尤其是要注意合同中成交价款一项,因为过户契税缴纳的依据就是成交价;
4、网签后,就要在前台窗口领取相应的资料,为契税的缴纳做准备;
5、去财政部门的受理大厅,缴纳契税、印花等相关过户费用,并取得税费完税证明,为下一步登记发证做准备;
6、交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的缴纳地方,各地方可能有所不同,但是大多数是直接去国土局缴纳;
7、持相关资料就可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注意卖方的夫妻双方一定要到场并且当场签名确认;
8、登记过户,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购房合同的效力具体是怎样的
1、双方当事人就购房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成立,一般以双方签字盖章之日作为合同生效时间,双方一经签字盖章合同即产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2、购房合同的生效不以登记为前提,是否在房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