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申请调查取证的方式)

当人们发生纠纷或是争议时,协商和调解无法解决的,通常会通过诉讼解决。诉讼案件由法院审理、判决。举证责任是属于诉讼当事人即原告与被告的,法院不会调取证据。但是在以下三种情形下,当事人是可以申请法院调取相关证据的。

一、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首先要知道哪些证据是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

(一)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三项证据属于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取的证据范畴。

二、提出的时间以及方式

(一)提出申请的时间,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二)应当提交书面申请,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三、法院不予准许的,可书面申请复议一次

人民法院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三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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