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开发建设需要,确定由乙方承包东方新城小区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新城小区景观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交通路与卧龙路交汇处
3、施工工期:工期为 日历天,开工时间为 年 月 日,竣工验收时间为 年 月 日,乙方保证 年 月 日前路网全部施工完毕,满足业主入住通行需要。
二、工程承包内容及形式:
1、承包内容:根据双方确认的东方新城小区景观绿化工程图纸及苗木清单、预算书等技术要求进行施工;
2、承包形式:本承工程包种植、包成活、包养护、包工期、包安全。工程不得转包或分包。
3、工程所使用主要乔木、石材等需甲方认质认价后方可进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将其清除出场,并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三、工程造价、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法:
1、工程造价:本工程总承包价为人民币(小写) 万元,(大写) 万元,具体组价详见双方审定预算书。工程承包总价,包括:土建工程费、种植施工费、养护补植费、取样试验、保管运输、风险税金等一切应含费用。设计变更增减的数量经双方确认后,工程量据实调整,工程单价在双方审定预算中有同类项目的依照预算单价执行,双方审定的预算没有类似项目的执行湖北省08定额三类取费,其中人工费按湖北省2013年调价文件执行。
2、付款方式:
(1)东方新城A地块道路铺装及景观施工完毕,验收合格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2)东方新城A地块全部道路施工完毕,地形整理完毕,乔木种植完毕、验收合格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的30%;(3)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毕后甲方支付到双方确认的工程价款的95%;(4)合同养护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四、工程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保证本绿化工程符合设计要求、技术要求及国家或现行行业标准。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处理各种变更,并及时现场跟进监督指导,乙方进场3天前双方进行技术交底;
(2)负责督促各施工单位及时清除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物,及时为乙方提供工作面以便乙方进行施工;
(3)为乙方提供水源、电源,水电费用乙方自行支付;
(4)及时组织办理各种现场验收和签证;及时完成工程材料的认质认价工作;
(5)甲方现场工程师负责现场施工的监督和协调工作,组织甲乙双方人员参加各种专题工作会议;
(6)按时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7)协调好工程总承包和各专业施工队之间的关系;
(8)为保证绿化效果甲方有权现场对设计进行调整,调整前与乙方进行充分沟通,并出具书面的变更通知单。
2、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景观方案图、施工图及预算书完成工程施工。乙方必须在进场前 天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由甲方审核确认(包括:各阶段施工人员情况及机械设备情况),如因乙方原因调整设计,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严格管理本方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现场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从事与本工程无关的活动,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负责起工作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任何损失责任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保证现场文明施工,现场保持整齐有序,并积极配合甲方的现场管理,做到工完场清,不得妨碍其他施工队的正常施工。
(4)有关遵守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图纸或做)法说明施工,做好各项施工质量现场记录,按时完工和交付使用。
(5)工程竣工验收前,所有设施和成品由乙方负责保护。施工过程中乙方给其他单位造成的损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6)如甲方对乙方现场管理人员的配合与能力提出不满,乙方应负责对本方人员进行教育培训,问题严重的要及时更换。
六、验收条款:
1、工程验收要符合有关国家城镇绿地园林绿化验收标准,并按合同附件要求及现场确认进行验收。
2、隐蔽工程及中间交工验收:工程具有覆盖、掩盖条件的或中间交工验收的,乙方应在隐蔽部位或中间交工部分验收前进行自检,填写检查记录后,提前1天书面通知甲方、监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否则,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3、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进度和质量问题时,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意见,并在1天内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达标后交甲方验收。
4、竣工验收: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乙方应向甲方停工完整的竣工资料一式2份和竣工报告,甲方收到竣工报告后7天内组织甲乙双方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如甲方7天内未组织验收,视为该工程已通过验收。若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必须负责无偿整改,并在双方议定的日期内完成直至验收合格为止。增加的一切费用和工期延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质量保修及苗木保养:
1、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对工程实行免费成活保养,同时为工程提供保修,保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移交物业之日起 年。
2、保修保养期内,乙方必须派专人对进行日常管理,及时浇水、中耕除草,施肥、修剪,及时防治病虫害,确保苗木正常生长,养护必须达到国家绿地园林养护表准。
3、保养保修期内,乙方操作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养管未达甲方要求,甲方有权随时更换养管单位,费用按照 元每平米自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八、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3、若本合同执行工程中出现纠纷,双方通过友好协调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可通过合同签约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无法解决的可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