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经济权力?
结合人类社会历史及人类社会现实,容易整理得出这样两个结论: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经济面前人人不平等。
第一句话,在宪法中有记录“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今天这篇文章,主要想要说一下第二句话,经济面前人人不平等。
回到社会现实,可以这样提问“希尔顿的价格和如家价格可能一样吗?飞机头等舱和普通经济舱价格能一样吗?一个四十岁中年博士生的薪资和一个20岁毛头小伙的薪资应该一样吗?如果这三个问题的答案是不一样,那么就可以归纳,经济面前不存在人人平等。这句话在经济学中是有基础支撑的。对于人类社会而言,无论如何发展和进步,好的资源、好的风景、好的商品、好的服务都是有稀缺性的,只要存在稀缺性,就必然会出现供应与需求无法匹配,在这个时候,凡是市场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国家和地区,就会通过价格机制来进行稀缺性资源的分配,也就是价高者得成为稀缺性资源/风景/商品/服务的分配原则。而与之对应的就是,中国首富的儿子与普通老百姓的儿子从其出生开始,就不可能平等。只要是市场经济社会,就不可能有财富绝对相等的两户家庭。而财富的多寡也成为在社会中获取资源、风景、商品、服务的差异所在。
以上的分析,是经济权力的外在体现,在我们思考经济权力的同时,应该持有这样一种观点:经济权力与政治权力是相辅相成的,经济权力的实现,很多时候需要依靠政治权力来达成,最为直接的就是法律对产权的保护。如果社会个体的产权无法得到法律保护,那么会进入无政府状态,这个时候社会内部会回归生物本能的丛林社会,弱肉强食会成为社会常态,这将极大的降低整个社会的分配效率和分工效率,而结果必然是这个社会经济大幅度下滑,最终整个社会进入人人贫困的状态。由于人类是有智慧的动物,伴随社会的发展,已经积累了足够的经验以及教训,知道无政府状态对这个社会的所有人而言都是一种灾难,所以社会个体会避免整个社会陷入无政府状态的深渊,而国家的成立是让社会进入有序管理且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最佳方式,故而绝大多数社会个体会遵从自己所在国的法律。纵观世界历史,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律都会对社会个体的产权进行保护。而有了产权保护制度和产权保护法律后,经济就可以进入持续发展过程中,经济权力也就得以体现。
需要重点强调的是,虽然经济权力的大小与社会个体的财富多寡有直接关系,但并不能由此推断没有财富的社会个体就没有经济权力。因为任何绝大多数社会个体都有劳动的能力,而把自己的劳动交换出去,获取对应的物质回报,这是最早的市场经济模型,最大区别就是如果这个社会的政治体制对个体劳动缺乏尊重,就会产生类似奴隶社会的社会治理模式,这个时候就会因为由于个人无法通过交换自己的劳动获取等量的报酬,就会出现社会的不稳定状态,而奴隶社会也因为这种不稳定状态走向土崩瓦解。由此可以得出结论,经济权力与财富多寡有直接关系,但即使最贫困的社会个体,只要具有劳动的能力,也具有少量的经济权力。
上述文字,是对经济权力的不完整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