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宅基地管理办法解读(农村建房最新政策)

宅基地制度改革多年,变化越来越大,虽然说现在和宅基地有关的法律法规正在起草阶段,但零零散散的规定可以在《土地管理法》和《民法典》中找到,一方面是严格规范了宅基地的取得、利用等流程;另一方面则确定权属,让农民的权能使用完整,宅基地权益得到更好保障。

仔细观察的话,这些年,农村不断建设的同时,我们国家也启动了土地利用规划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行动,在这些措施落实之后,和宅基地相关的收回措施也不断出台。尤其是在近五年来,农村有不少宅基地也被依法收回。

后来,为了避免损害农民的合法权益,我国也出台了指导文件,规范了制度。不过,就在农村宅基地取得和利用等行为被规范化之后,2022年的宅基地又迎来了新变化,有以下七种情形的宅基地也要依法注销批文,收回使用权。

1、自批准使用宅基地之日起,满两年未动工修建房屋的

在农村,申请宅基地都是由村民自行发起,在满足一户一宅的基础上,村民都可以向集体申请宅基地盖房,获得批准后就可以动工建房了。不过,如果村民已经提交了申请且已经批准宅基地给你建房,在批准使用之日起,有两年没有对宅基地进行利用,兴建房屋的,那么村集体上报之后,相关部门也会依法注销批准文件,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2、承诺建新拆旧却不履行的交回宅基地的

如今,农村有老房子且需要申请新宅基地建房的都需要按照“建新拆旧”的要求签订承诺书,一旦签订合同,那么在新建房屋竣工后的三个月内就必须拆除老房子,退还老宅基地,如果村民在竣工后的三个月后未拆除的,那么村集体也会依法拆除老房子,收回老宅基地的使用权。

3、实施旧村改造,已经搬到新村居住的原宅基地

现在被规划搬迁的村庄有很多,一些村民搬到新建的安置区之后,原则上,老房子和老宅基地是要拆除收回的,这种情况也是无法避免,宅基地收回才可以办理安置房的合法手续,避免一户多宅。

4、自户口迁出集体起两年没有申请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

在农村地区,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可以在内部转让的,后来有些地区也落实的三权分置措施,允许村民的宅基地和住房通过流转的办法变现,增加收益。但有一点大家必须注意,如果你在户口迁出集体的当日起,就必须提交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申请,如果没有的话,户口迁出集体当日起,两年没有向村里申请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那么村里也会依法收回宅基地的使用权,注销你的宅基地批准文件。

5、户口迁出集体,房屋破损不能利用的

农村户口迁出集体,也意味着自己已经失去了宅基地的使用权,除非宅基地上面有房子,那么在房屋完好无损的情况可以同步继承房屋的所有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如果户口迁出集体之后,房屋也因常年无人居住,破损不堪,无法居住。那么村里也会依法拆除破损的房屋,收回宅基地的使用权,并且也会上报给有关部门注销之前的批准文件。

6、宅基地使用权人已经死亡,未建房的宅基地

在农村,有些人申请宅基地获得批准之后,却因为意外和疾病死亡,如果宅基地使用权人已经死亡,且批准的宅基地未进行建房的,那么村里也可以依法收回宅基地,注销申请和批准文件。

7、不是本集体成员,合法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但房屋坍塌或拆除后未批准重建的

以前,很多村民进城奋斗之后也把户口迁到了城里,父母则留在农村继续生活,而父母去世之后,这些进城落户的农村子女也会依法继承农村的房屋和宅基地,但一点大家必须清楚,只要不是村集体成员,继承的房屋是不会批准重建的,等到自然倒塌,村里也会依法收回宅基地。

总之,收回村民的宅基地必须需要具备上述这些条件,村里如果有人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形下拆除你的房屋,并强制收回宅基地是属于违法行为,大家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后,只要村民依法取得且有合法手续的宅基地都受法律的保护。这一点大家必须清楚。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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