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药专业的专业知识有哪些 要学哪些科目
专业课程有:
中医学基础、中药学、方剂学、药用植物学、中药鉴定学、中药资源学、中药药理学、中药炮制学、中药药剂学、中药化学、中药制剂分析等
中药学是研究中药的基本理论和临床应用的学科,是中医药各专业的基础学科之一。内容包括中药、中药学的概念,中药的起源和发展;中药的产地与采集,药材的概念,以及在保证药效的前提下,如何发展道地药材;中药炮制的概念、目的与方法;中药药性的概念、中药治病的机理,中药配伍的目的、原则及药物“七情”的概念、中药配合应用规律;用药禁忌的概念及主要内容;用药剂量与用法,剂量与疗效的关系,确定剂量的依据及中药煎服法等内容。
2.执业药师考试科目有哪些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分药学和中药学两类,每类考试包括四科。
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药学专业知识(一)(包括药理学、药物分析两部分内容)、药学专业知识(二)(包括药剂学、药物化学两部分内容)、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包括中药学、中药药剂学两部分内容)、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包括中药鉴定学、中药化学两部分内容)、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以上科目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的人员可根据专业要求,选择参加药学类或中药学类考试科目。各科单独考试,单独计分,执业药师每科试卷满分为120分。
3.执业药师的考试科目有哪几种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分为:药学类: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类、中药学类共考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含药理学部分和药物分析部分药学专业知识(二)含药剂学部分和药物化学部分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类: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类、中药学类共考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含中药学部分和中药药剂学部分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含中药鉴定学部分和中药化学部分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各科单独考试,单独计分,每科试卷满分为100分,其中: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部分和中药药剂学部分卷面分值比例为6:4;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中药鉴定学部分与中药化学部分卷面分值比例为6:4;药学专业知识(一):药理学部分与药物分析部分卷面分值比例为6:4;药学专业知识(二):药剂学部分与药物化学部分卷面分值比例为6:4。
4.请问中药士和西药士各需要考哪些科目
客服中心回复:您好: 执业药师考试分西药师与中药师,其中西药师的考试涉及《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事管理与法规》四科,中药学考试涉及《中药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中药综合知识与技能》、《药事管理与法规》,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中西药师考试的公共课,考试全部使用机读卡答题!2007年执业药师考试辅导开设如下课程:1、药学专业知识(一)(药理学、药物分析)2、药学专业知识(二)(药剂学、药物化学)3、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4、药事管理与法规5.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中药药剂学)6.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中药鉴定学、中药化学)7.中药综合知识与技能。
5.2019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试科目有哪些
执业药师资格考抄试科目分药学和中药学两类,每类考试包括四科。
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药学专业知识(一)(包括药理学、药物分析两部分内容)、药学专业知识袭(二)(包括药剂学、药物化学两部分内容)、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包括中药学、中药药剂学两部分内容知)、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包括中药鉴定学、中药化学两部分内容)、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道以上科目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的人员可根据专业要求,选择参加药学类或中药学类考试科目。各科单独考试,单独计分,执业药师每科试卷满分为120分。
6.考中药士时,要考哪些科目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分为:
药学类: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类、中药学类共考科目)
药学专业知识(一)含药理学部分和药物分析部分
药学专业知识(二)含药剂学部分和药物化学部分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类、中药学类共考科目)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含中药学部分和中药药剂学部分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含中药鉴定学部分和中药化学部分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7.药剂师要考哪些科目
执业药师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颁发。
表明持证人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的注册资格。 执业药师的英文译为:Licensed Pharmacist 1994年3月,人事部、国家医药管理局颁布了《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1995年7月,人事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了《执业中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从此我国开始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
1999年4月,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对原有考试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明确执业药师、中药师统称为执业药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考试、统一注册、统一管理、分类执业。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0月中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考试科目设置 考试分为药学和中药学两个专业,均设四个科目: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两个半小时。 考试成绩管理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 (一)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时间为每年的3月份(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
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各类考生报考细则 (一)本科学历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2006年8月31日前,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2张小二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 (二)大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2005年8月31日前,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学历; (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3)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2张小二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 (7)《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大专学历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高等学校医学专业大专学历,并已经转正; (2)转正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