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奖励资金账务处理
财政奖励款的会计处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第七条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第八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税务处理方面:如果这个财政奖励符合财税[2011]70文件规定的不征税收入的条件,公司可以按不征税收入处理.
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如果这部分财政奖励款不符合不征税收入的条件,公司在收到时应该一次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提前发放奖励会计分录怎么入账?
奖金会计分录
1、企业计提奖金时:
借:管理费用(根据员工所属部门计入对应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奖金
2、企业发放奖金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奖金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
3、企业代缴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企业计提及发放奖励时,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核算,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应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政府奖励资金账务处理怎么做?以上内容就是本期小编老师讲解的会计知识,学员们应该知道作为企业的政府奖励资金在账务处理上可以按照政府补助账款科目来核算,如果你们对此上文讲解到的会计处理还有什么其他的疑问,小编老师倒是建议你们可以来本网站上找会计老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