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工资忘记扣事假了,怎么处理
首先每月计提工资时,按照应付各部门人员工资的金额确认相关的成本费用,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工资
销售费用–工资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工资
研发支出–工资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通常情况下,企业都是在下月发放上月的工资并缴纳上月的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发放工资时应作如下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公积金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
上述分录中其他应付款的中社保公积金是指个人应承担的社保及公积金,因为是个人承担的,但最终需经单位缴纳,所以在发放工资的时侯暂时形成了企业的一项负债.
应该在计提工资的时候不计算这部分请假的费用,即在计提工资的分录中减少借方计入成本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的金额,不需要单独编制会计分录.
如果员工有个人借款,需要在发工资时冲减,应减少发放工资的银行存款金额,冲减其他应收款-员工借款,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公积金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收款–员工借款
银行存款
工资费用可以不计提吗?
工资可以不计提,工资先计提后发放或者先发放后结转都是可以的.
工资是否需要进行计提根据工资发放的时间决定,如果工资是当月发放是不需要进行计提的,而是需要月底进行分配工资,例如,将工资分摊到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中去,这样也是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
不过现在很多公司发放工资的时间是在次月10号之后,若工资计算和发放滞后,需要在月末的时候进行计提,然后登记入账.
计提工资忘记扣事假了,怎么处理?通过上文小编老师讲解到的会计处理资料,学员们应该非常清楚作为企业计提工资和员工事假部分的费用,在账务处理上不需要单独处理的,如果你们看完上文之后对此内容还有其他的疑问,小编老师倒是建议你们可以来本网站上免费搜索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