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留发票不进行认证有什么后果
(1)发票丢失未认证.若超过180天或360天(2017年7月1日后开具的)未认证,则形成滞留票,无法抵扣相应进项税额,企业可以根据留存的发票联或销货方提供的记账联复印件进行所得税前成本费用的扣除.
(2)销货方拒绝提供发票.若发票开具后180天或360天(2017年7月1日后开具的)购货方依然未收到发票,则无法抵扣相应进项税额,相应的成本亦无法进行扣除.
(3)收票方为小规模纳税人或其他没有资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A.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B.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规定,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对于购买方为小规模纳税人或非增值税纳税人的情形,只要该笔货物销售交易不属于以上情形,销货方就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购货方取得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相应的成本费用可以在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4)两头不入账偷逃税款.通常情况下滞留票信息极易取得,税务机关通过抄报税数据与认证数据比对即可发现.若发现利用滞留票两头不入账进行偷税的情形,除了补缴相应的增值税税款、所得税税款、滞纳金,查补罚款以外,还有可能面临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
滞留票是什么?
滞留票也称为滞留发票,是指销售方已开出并抄税报税,而购货方由于其他原因无法进行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滞留票的形成原因包括:
1、纳税人受利益驱使,隐瞒购销痕迹,以购销后未收取发票为由的手段逃税,导致取得的进项专用发票未能进行认证抵扣,从而形成滞留票.
2、企业采购人员不慎丢失已取得的进项专用发票,但未向有关部门报告,导致进项发票逾期未能认证,从而形成滞留票.
3、销货方已发出商品货物并开具相应专用发票,由于购货方未能及时付款,销货方扣留发票,导致逾期未能进行认证,从而形成滞留票.
滞留发票不进行认证有什么后果?通过上文小编老师讲解的相关资料学习,大家应该都知道作为企业滞留发票不能认证的后果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的,上文对此常见不能做专票认证的情况都是有所讲解的.如果你们觉得上文讲解的资料有问题,建议你们可以来这里找会计老师进行交流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