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外地预缴怎么抵扣
根据国税函[2010]156号《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建筑企业总机构应汇总计算企业应纳所得税,按照以下方法进行预缴:
(一)总机构只设跨地区项目部的,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按照其余额就地缴纳;
(二)总机构只设二级分支机构的,按照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计算总、分支机构应缴纳的税款;
(三)总机构既有直接管理的跨地区项目部,又有跨地区二级分支机构的,先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再按照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计算总、分支机构应缴纳的税款.
文件进一步规定:建筑企业总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各分支机构和项目部不进行汇算清缴.总机构年终汇算清缴后应纳所得税额小于已预缴的税款时,由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或抵扣以后年度的应缴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预缴表营业成本含期间费用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颁布的季度申报表及填表说明:
该申报表中的”营业成本”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营业成本.
本行主要列示纳税人营业成本数额,不参与计算.
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因此,该栏不包括营业外支出和期间费用.
企业所得税外地预缴怎么抵扣?整体上来说,在上文中我们知道建筑公司应该按照项目收入的千分一二的比例按月或者季度在所在地进行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预缴的税款可以在汇算清缴的时候进行抵扣,多余的部分可以留到下期继续扣除,如果大家想学习更多的预缴税款的资料都可以来本网站进行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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