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扣除备案资料需要准备哪些?
企业应当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研发项目文件完成备案,并将下列资料留存备查: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
5.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6.”研发支出”辅助账;
7.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8.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流程
1、先备案:备案是当年度备案,需登录河南省企业研发信息管理系统,在”研发预算制度备案”栏目中填写备案信息.系统开放时间以当年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财政厅下发的企业研发投入预算备案文件规定为准.
2、后申报:备案后第二年可申报补助,企业根据河南省科技厅等部门下发的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文件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南省企业研发信息管理系统,在”研发财政补助申报”栏目中填写申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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