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分公司内资分支机构怎么选?
1、首先登陆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点击进入”企业设立登记”;
2、进入登陆页面后,可以用原总公司账号密码登陆,也可以新申请账号登陆;
3、进入之后,直接选择”设立登记”;
4、进入设立登记页面后,点击右上角”其他主体登记”;
5、进入”其他主体登记”页面后,选择相应的自己想要办的分支机构;
6、进入分支机构设立登记页面之后填写相应内容;
将以上内容填写完成之后,确认信息无误,然后点击提交,等待工商局初审;
7、初审通过之后,打印资料,按要求填写,带上所有资料,到当地工商部门提交纸质资料;
8、提交资料后,审核通过,等待分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即可.
办理内资分公司应提供的材料:
1、隶属企业董事会的决议或股东会决议;
2、隶属企业营业执照,代码,国、地税的复印件各三份盖章;
3、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照片2张;
4、隶属企业章程复印件盖章两份;
5、隶属企业验资报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
6、分公司注册地房产证复印件及房屋租赁协议两份;
7、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8、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9、委托企业登记代理有限公司的委托书.
企业分支机构有哪些分类?
企业分支机构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为分公司;一种为办事处.
分公司可以从事经营动,而办事处一般只能从事总公司营业范围内的业务联络活动.办事处、代表处是不能申请领取营业执照的,是不具有经营资格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商业贸易合同进行营利性的贸易、投资活动,否则其签订的营利性协议是无效的.其职责仅仅是联络、了解分析市场行情、参与商务谈判.分公司、办事处税收待遇不同,主要体现在企业所得税和流转税上.
分公司和办事处的区别:从企业所得税看,办事处由于不能从事经营活动,没有业务收入,不存在利润,也就没有应纳税所得额,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分公司而言,企业所得税可以在分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也可以汇总后由总公司集中缴纳.对于由总公司汇总缴纳的,由总公司所在地国税局开具企业所得税已在总机构汇总缴纳的证明,分公司凭此证明到所在地国税局办理相关手续.一般来说,汇总纳税优于独立纳税,因为总公司和分公司的盈、亏可以相互弥补.从增值税上看,办事处由于不从事经营活动,所以在当地无需缴纳增值税;而分公司的经营活动必须在当地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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