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书记员的职责
职责如下:
1、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工作;
2、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制作各类法律文书,并负责各类文书的记录、复印、校对、送达等日常性事务;
3、负责案件材料的整理、案卷的装订和其他有关事项工作;
4、配合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出庭抗诉记录工作。
扩展资料:
人民法院书记员可以按规定正常晋升职级。各级人民法院书记员的最高职级配备为:
最高人民法院书记员的职级最高配备为正处级。
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的职级最高配备为副处级。
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 的职级最高配备为正科级。
基层人民法院书记员的职级最高配备为副科级。
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部分书记员的职级配备可以略高于本条第四、五款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书记员
2.法院书记员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里要求法院书记员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书记员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司法工作人员之一,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内担任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和有关事项的人员,并协助办理一系列司法辅助工作。
大多数审判员都是从书记员做起。书记员一般属于国家公务员,但有些地区也有聘任制和聘用制的书记员。
3.什么是书记员
书记员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司法工作人员之一,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内担任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和有关事项的人员,并协助办理一系列司法辅助工作。大多数审判员(法官)都是从书记员做起。书记员(委任制)一般属于国家公务员(政法专编行政编制),但有些地区也有聘任制和聘用制的书记员。
书记员的工作内容:
1、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工作;
2、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制作各类法律文书,并负责各类文书的记录、复印、校对、送达等日常性事务;
3、负责案件材料的整理、案卷的装订和其他有关事项工作;
4、配合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出庭抗诉记录工作。
4.法院书记员的工作性质及工作内容是怎样的
工作不算难;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对专业要求还蛮高的、民法,要看情况的、刑法之前属于在编公务员的、知识产权法,现实中的书记员和法官的工作差不了多少。工作还算稳定,你说专业性强不强;
(三)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宣布法庭纪律。
反正工作内容很多很多的啦,而且多数工作都是书记员在弄的,就是没什么挑战性,详细的罗列了,而且要做书记员是要考公务员的,反复就那几个步骤而已,而且很繁琐、诉讼法、合同法,有本书记员工作手册的、经济法,要熟悉相应的法律条文以及法律事项,不是有新政策说要推行公务员合同制嘛、归档案卷材料:法理学,书记员感觉很全能、行政法:
(一)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政法类的考题包括、装订;
(四)整理、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