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产品销售的账务处理
企业将外购商品卖出的会计分录
1.购入时,相关会计分录编制如下: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或预付账款等
2.销售时,相关会计分录编制如下: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3.结转成本时,相关会计分录编制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外购货物视同销售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外购货物视同销售账务处理:
购入商品时:
借: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对外赠送时: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发放给员工: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视同销售的情况: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其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关于外购产品销售的账务处理内容说明.对于外购产品销售模式,我们是非常常见的,购买到的商品,我们是可以作为库存商品来编制的.对外销售的话,就计入在主营业务收入当中来进行核算,具体参考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