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未计提实际发放时账务处理
根据权责发生制,应先做费用计提,次年支付就可以了.
因为是年终奖,所以年末应计提做入当年费用中,等次年发放就与费用无关了.如果你次年做费用就跨年了,汇算清缴是不可以列入当年成本费用的.
对于年终奖没有计提次年发放的情况,可以这样做:
1、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年终奖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2、按照发放的金额补提:
借:管理费用-奖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年终奖
年终奖计提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首先要将提成计入销售费用,
借: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发放时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当年底或者次年考核,次年计提,次年发放年终奖的会计处理:
计提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奖金要是全年一次性奖金,个税计算分为两种:
一种是并入综合所得,并入工资薪金申报;另一种是单独申报,但是一年只可以选择一次单独申报.
单独申报的可以汇算清缴时候选择并入综合所得.注意是发在哪年算哪年,和会计不同.例如2019的年终奖是2020年发的,属于2020的个税收入.这个员工是可以自主选择方式的.
政策依据和单独申报的方式: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
第二种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以上整理的内容信息,就是我们关于年终奖未计提实际发放时账务处理的说明.即便是年终奖在当年没有进行计提操作的话,到了次年实际发放的时候,也是需要对其补计提操作的.这里我们还简单的介绍了一下年终奖计提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