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税前扣除的收据有哪些?
可以税前扣除的收据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个人零星采购的白条收据
个人零星采购,企业向个人零星采购,单笔不超过500块,企业向个人聘请他提供临时服务,一次不超过500块,那么企业作为支付一方凭收据就可以作为入账的依据,但要求是收据上面要注明的个人身份信息.
2、财政监制收据
政府的财政票据,包括非税收入票据和财政收款收据(省级或以上财政机构监制).非税收入票据主要指与政府、事业单位、公益社会团体发生关系取得的财政票据.但内部往来结算凭证这种财政票据是不能作为成本费用列支的,它只能作为资金往来的票据.
3、境外形式发票
我们企业跟境外机构发生业务往来,对方会开形式发票、付款通知书,或者是各种买东西的服务的小票,那么这种其实就是境外收据.
4、内部收据
企业内部的收据,如内部发放工资,发放各种福利支出,材料报废、内部领用等.
5、费用分摊表
几个单位共同承担费用,可以制作分摊表.比如几家企业共用一个水表、电表.凭分摊表和开具的总的发票复印件可以入账并税前扣除.
6、个人抬头的发票
为企业经营发生的个人抬头的票据,比如个人出差发生的交通费用,飞机、高铁票等.租赁个人名下车牌号码的邮费发票.租赁个人名下的物业、相关水电费、固定电话费等.员工因公受伤住院,结算的相关费用等.
税前扣除项目包括有哪些?
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实际发生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税金
指销售税金及附加
(1)六税一费:已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出口关税及教育费附加;
(2)增值税为价外税,不包含在计税中,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时不得扣除.
(3)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计入管理费中扣除的,不再作为销售税金单独扣除.
二、其他支出
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1、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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