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复核能为同一人吗
会计凭证记账和复核的人不可以是同一个,因为会计法和内部控制准则中明确要求了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要求,会计记账和审核必须是两个不同的人,这样才能避免舞弊和错误.
《会计法》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同时录入凭证后可以审核后再打印,也可以打印出来在审核,没有具体的要求.先审核后打印是为了节省纸张,这样可以介绍浪费.
所有填制好的记账凭证,都必须经过其他会计人员认真的审核.在审核记账凭证的过程中,如发现记账凭证填制有误,应当按照规定的方法及时加以更正.只有经过审核无误后记账凭证,才能作为登记账簿的依据.记账凭证的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经济内容是否与所附原始凭证的内容相同.
2、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包括二级或明细科目)对应关系是否清晰、金额是否正确.
3、记账凭证中的项目是否填制完整,摘要是否清楚,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记账凭证的记账人和审核人可以是同一人么
记账凭证的记账人和审核人不可以是同一人.凭证记账的必经程序,未经审核的凭证不能记账;制单人和审核人不能为同一人,出纳签字人和审核人也不能是同一人.
记账就是把一个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家庭发生的所有经济业务运用一定的记账方法在账簿上记录;是指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记账凭证,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运用复式记账法对经济业务序时地、分类地登记到账簿中去.登记账簿是会计核算工作的主要环节.
记账凭证是财会部门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载经济业务简要内容,确定会计分录,作为记账依据的会计凭证. 记账凭证亦称分录凭证,又称记账凭单,是由会计部门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按照登记账簿的要求、确定账户名称、记账方向(应借、应贷)和金额的一种记录,是登记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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