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己只能进行年度汇算清缴吗?

员工自己只能进行年度汇算清缴吗?

个税汇算清缴可以由员工进行办理.也可以通过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来办理.具体的办理方式如下:

《公告》第六条明确了办理年度汇算的三种方式: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

一是自己办,即纳税人自行办理.纳税人可以自行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持续加强年度汇算的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导力度,通过多种渠道提供涉税咨询服务,完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提示提醒功能,帮助纳税人顺利完成年度汇算.对于独立完成年度汇算存在困难的年长、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还可以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

二是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考虑到任职受雇单位对纳税人的涉税信息掌握的比较全面、准确,与纳税人联系也比较紧密,有利于更好地帮助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公告》规定纳税人可以通过任职受雇单位代办年度汇算.任职受雇单位除支付工资薪金的单位外,还包括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主要是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或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实习生等情形.如纳税人向单位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自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税务机关将为单位提供申报软件,方便其为本单位人员集中办理年度汇算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选择由单位代办年度汇算的,需在年度汇算期内(4月30日前)与单位进行确认.纳税人可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进行确认,与书面方式有同等法律效力.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公告》还规定在纳税人确认前,单位不得为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完成确认后,纳税人需要将除本单位以外的纳税年度内全部综合所得收入、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如实提供给单位,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是请人办,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纳税人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和条件,自主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年度汇算.选择这种方式,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委托授权书,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需要提醒的是,单位或者受托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如果发现年度汇算申报信息存在错误,可以要求其代办或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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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汇算清缴不包括什么?

个税汇算清缴不包括取得的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纳税人选择不计入综合所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纳税人申请退税.

汇算清缴是针对综合所得所进行的年度汇算,不包括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也不包括纳税人选择不计入综合所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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