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凭证上复核可以是法人吗?

记账凭证上复核可以是法人吗?

可以是法人,记账凭证复核人只要和填制人不是同一个人就可以,法人是可以是做记账凭证复核人的.

会计凭证记账和复核的人不可以是同一个,因为会计法和内部控制准则中明确要求了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要求,会计记账和审核必须是两个不同的人,这样才能避免舞弊和错误.

《会计法》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同时录入凭证后可以审核后再打印,也可以打印出来在审核,没有具体的要求.先审核后打印是为了节省纸张,这样可以介绍浪费.

所有填制好的记账凭证,都必须经过其他会计人员认真的审核.在审核记账凭证的过程中,如发现记账凭证填制有误,应当按照规定的方法及时加以更正.只有经过审核无误后记账凭证,才能作为登记账簿的依据.记账凭证的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经济内容是否与所附原始凭证的内容相同.

2、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包括二级或明细科目)对应关系是否清晰、金额是否正确.

3、记账凭证中的项目是否填制完整,摘要是否清楚,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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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人可以是法人吗?

法人可以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人.增值税普通发票对收款、复核、开票人都没有规定,甚至只填个开票人也可以,开票人不作为发票完整的必备信息.另外开票人收款人等是公司内部管理.税务查账默认都是不会对此太过严格,写管理员即可.只是最好按照实际情况来处理,以便以后如果账务出现问题,方便找到对应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关于”记账凭证上复核可以是法人吗?”这一问题的详细回答.对于记账凭证上的复核人是可以写法人名字的,但是需要注意一个问题,那就是不能和填制人是同一个人.如果填制人是法人,那么复核人就不能是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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