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银行利息的会计分录

计提银行利息的会计分录

计提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财务费用一般都只做借方,所以

借:银行存款(蓝字)

借: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红字)

存款利息是指银行向存款人支付的利息.存款利息金额的大小因存款种类和期限的长短而不同.存款的期限越长,存款人的利息收入越高;活期存款最不稳定,所以存款人的利息收入也最低.

计提银行借款利息分录

1、企业计提本月短期借款的银行利息时的会计分录

借:财务费用–利息费用

贷:应付利息

2、企业计提本月长期借款的银行利息会计分录

借:财务费用–利息费用

贷:应付利息

长期借款–利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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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银行利息收入要交所得税吗?

银行存款利息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储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后(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中规定.为配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需要,经国务院批准,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后(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款》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上述的文字内容,就是我们关于计提银行利息的会计分录相关说明.不管是我们在银行存钱,还是向银行进行贷款,这里都会涉及到一个银行利息问题.对于银行利息的话,我们还需要计提处理.银行存款利息和银行贷款利息的会计分录不一样,大家可以对比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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