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银行利息的会计分录
计提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财务费用一般都只做借方,所以
借:银行存款(蓝字)
借: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红字)
存款利息是指银行向存款人支付的利息.存款利息金额的大小因存款种类和期限的长短而不同.存款的期限越长,存款人的利息收入越高;活期存款最不稳定,所以存款人的利息收入也最低.
计提银行借款利息分录
1、企业计提本月短期借款的银行利息时的会计分录
借:财务费用–利息费用
贷:应付利息
2、企业计提本月长期借款的银行利息会计分录
借:财务费用–利息费用
贷:应付利息
长期借款–利息调整
个人银行利息收入要交所得税吗?
银行存款利息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储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后(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中规定.为配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需要,经国务院批准,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后(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款》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上述的文字内容,就是我们关于计提银行利息的会计分录相关说明.不管是我们在银行存钱,还是向银行进行贷款,这里都会涉及到一个银行利息问题.对于银行利息的话,我们还需要计提处理.银行存款利息和银行贷款利息的会计分录不一样,大家可以对比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