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成本的会计分录
1、赠送其他单位的商品,商品成本及核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列支科目为”营业外支出”,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
2、接收其他单位赠送的商品,如果取得相关增值税发票,则相应确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方科目是”资本公积”,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
贷:资本公积
3、如果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不确认增值税进项额,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
贷:资本公积
计算成本遵循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指计入成本的费用都必须符合法律、法令、制度等的规定.不合规定的费用不能计入成本.
2、可靠性原则.包括真实性和可核实性.真实性就是所提供的成本信息与客观的经济事项相一致.可核实性指成本核算资料按一定的原则由不同的会计人 员加以核算,都能得到相同的结果.真实性和可核实性是为了保证成本核算信息的正确可靠.
3、相关性原则.包括成本信息的有用性和及时性.有用性是指成本核算要为管理当局提供有用的信息,为成本管理、预测、决策服务.及时性是强调信息取得的时间性.及时的信息反馈,可及时地采取措施,改进工作.
4、分期核算原则.企业为了取得一定期间所生产产品的成本,必须将川流不息的生产活动按一定阶段(如月、季、年)划分为各个时期,分别计算各期产品的成本.成本核算的分期,与会计年度的分月、分季、分年相一致,这样可以便于利润的计算.
5、权责发生制原则.由本期成本负担的费用,不论是否已经支付,都要计入本期成本;不应由本期成本负担的费用(即已计入以前各期的成本,或应由以后各期成本负担的费用),虽然在本期支付,也不应主考试本期成本,以便正确提供各项的成本信息.
企业收到赠送的商品入库应如何做会计分录
会计分录如下:
1,企业收到赠送的商品入库:
当企业收到赠送的商品有进项发票时:
借: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
如企业收到赠送的商品没有任何发票,则按公允价值:
借:库存商品
贷: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
2,销售赠送的商品: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 则〉第四条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货物 ,计算征收增值税”.
正常销售部分,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赠品部分,赠送的产品要按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征收增值税,但不形成计入.
借:营业费用
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 库存商品
赠送成本的会计分录会计实务大全网小编就给大家分析到这里,大家遇到这种情况要分类来做账,首先要看赠送的商品是自己企业生产还是其他企业生产的,然后要区分赠送的商品是不是视同销售,然后再根据上文小编的资料做分录就行了,上文内容大家觉得有帮助的话请继续支持我们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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