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销货清单的发票如何开具红字信息表?
1、先进入增值税开票系统,在菜单栏找到红字发票申请,点第一个申请销售方的,然后下一步,填写要红冲的发票资料,打印出《申请单》(一式两联)加盖财务专用章;
2、导出电子信息,国税网站-网上申请-发票管理类-红字发票申请单,上报.
红字发票是指符合作废条件的,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的发票.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带销货清单的发票如何开具?
1、登陆开票软件,如果要开具发票有清单,在进入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那里之前,先点击清单;
2、点击清单,会出现一个表格;
3、就像开具发票一样,把所有货物的清单都写出来;
4、输入完成后点击完成,会出现下面这样的表格;
5、返回发票填写,发票上会出现商品或应税劳务的发票(见销售清单),可以打印发票.
6、接着把销货清单一起打印出来.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如果购买的商品种类较多,销售方可以汇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可凭汇总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购物清单或小票作为税收凭证,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清单并未做强制要求必须使用增值税发票新系统开具,所以普通发票的清单是可以是自己打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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