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一季度盈利上年有亏损是否缴纳所得税?

企业一季度盈利上年有亏损是否缴纳所得税?

一、上年度亏损,今年第一季度盈利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盈利额小于以前年度可弥补亏损数额,不计提所得税;盈利额大于以前年度可弥补亏损数额,按差额计提所得税.同时,可弥补亏损数额,应以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为准.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行”利润总额”修改为”实际利润额”.填报说明第五条第3项相应修改为:”第4行'实际利润额':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本期取得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出的预计利润额计入本行.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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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会计处理是怎样?

所谓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是指在会计处理上,如果上年的净利润为负(或以前各年的净利润总和为负),本年的税后净利润要首先弥补掉这部分亏损,才能作为可供分配的净利润,来计提公积金、公益金或者分红.

对于亏损的所得税的弥补,主要是以下三种方法:

1、企业发生亏损,可以用次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次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

2、企业发生的亏损,5年内的税前利润不足或亏损弥补时,用税后利润弥补.这种方式不确认递延所得税.税法上在计算应税所得时不能扣除亏损余额.

3、企业发生的亏损,可以用盈余公积弥补.借记”盈余公积” 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科目.

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年末结转盈余公积补亏时:

借: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关于”企业一季度盈利上年有亏损是否缴纳所得税?”这一问题的详细回答.如果企业一季度盈利,在上年有亏损的情况.是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至于是否缴纳所得税,就要看盈利额是大于以前年度可弥补亏损数额,还是小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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