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哪一年可以抵扣

动产哪一年可以抵扣

动产,取得的进项发票,不需要分两年抵扣;不动产,取得的进项发票,才需要分两年抵扣.

动产是指能脱离原有位置而存在的资产,如各种流动资产、各项长期投资和除不动产以外的各项固定资产.

动产质权的设立.动产质权的设立应订立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有效成立时生效,出质人交付质物后质权成立.

质押合同禁止约定流质条款.质押合同中对质押的财产约定不明,或者约定的出质财产与实际交付的财产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占有的财产为质押财产.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

根据《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第四条 纳税人按照本办法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应取得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上述进项税额中,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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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不动产可以分两年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不动产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假设购入某不动产1000,进项税额为110,分录如下:

第一年:

借:固定资产 1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6、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44;贷:银行存款 1110

第二年: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4;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44

动产是取得了增值税进项发票就可以进行抵扣了,不是不动产,如果是不动产的话就需要分成两年来进行抵扣的,相关的账务处理也在上文中给大家介绍了.”动产哪一年可以抵扣?”这个问题的介绍到此结束了,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可以帮助解决大家的疑问.会计实务大全网是一个专注于财务领域的专业平台,快来关注我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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