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除费用扣除确认在哪?
减除费用扣除确认,可以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找到.
使用扣缴端进行扣缴申报的扣缴单位,请登录扣缴端进行相应操作,若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申报功能进行扣缴申报的扣缴单位,请登录web端进行相应操作.直接按照6万扣除减除费用操作在web端扣缴申报功能和扣缴端的操作基本相同,本文以扣缴端工资薪金所得操作为例.
点击”综合所得申报”-“正常工资薪金所得”,进入”正常工资薪金所得”界面,点击右侧【更多操作】,选择”减除费用扣除确认”.
进入”减除费用扣除确认”界面,首次操作的扣缴义务人,可点击【更新】系统自动统计并下载符合条件的人员信息到本地扣缴端,扣缴义务人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对和确认;
也可以手动添加需要直接按照6万扣除减除费用的员工,点击【添加】,在新增人员界面选择符合条件的且已采集信息的员工,带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相关信息并核对无误后点击【确定】;
系统自动弹出”确认信息”提示框,询问是否按照6万元扣除,点击【确定】则新增按照6万元扣除人员名单添加成功;反之,则点【取消】.
名单添加完毕后,请点击下方【确认】按钮.
若需改变扣除方式,可在要变更的人员名单信息相对应的”是否直接按照6万元扣除”栏内选择为”否”,然后点击下方【确认】按钮.
根据《公告》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按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注明”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字样.
名单确认完毕后,扣缴端内填写工资薪金所得,执行税款计算后,系统自动在相应按照6万元扣除的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表备注栏内备注”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收入不超过6万元”,无需人工填写备注.
个人所得税累计减除费用如何计算?
一、累计预扣法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六条: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二、累计减除费用
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转换为公式,表示如下:
累计减除费用=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从业月份数*5000 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从业月份数=纳税人实际取得工资所在月份数-任职受雇从业当月份数+1
【注意】
1、加”从业”二字,是针对保险营销员和证券经纪人取得特殊劳务报酬所得时采集使用;
2、往年任职受雇从业的,公式中”任职受雇从业当月份数”等于1.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关于”减除费用扣除确认在哪?”这一问题的详细回答.减除费用扣除确认是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来进行操作的,涉及到的操作步骤,小编都进行呈现了,大家自己看着操作即可,还是非常简单好操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