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某省金融管理部门要求加强金融机构存贷款管理

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李愿 北京报道

1月5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悉,日前南方某省金融管理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加强金融机构存贷款管理,维护存贷款市场有序竞争,尤其是“开门红”期间。

在贷款方面,通知要求从严把握新发放贷款利率,大行、股份行、地方法人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要防止出现低于同期限国债收益率的贷款利率,且如果纳入税收因素考虑,贷款利率应更高。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2023年下半年以来,金融管理部门多次强调贷款价格的问题,以增强支持实体经济的可持续性。2023年7月27日,金融监管总局表示,下一步要引导金融机构在信贷投放总量、节奏、价格、覆盖面等方面进一步把握好力度,助力实体经济运行持续恢复好转;2023年8月18日,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联合召开电视会议提出,要继续推动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稳中有降,规范贷款利率定价秩序,统筹考虑增量、存量及其他金融产品价格关系;2023年11月17日,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联合召开金融机构座谈会提出,要优化资金供给结构,盘活存量金融资源,加大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增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可持续性。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贷款发放要经过报价、协商、审批等程序,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期间国债收益率也会发生波动,“建议参考上季度各期限国债收益率平均利率”,上述通知明确。

在存款方面,通知要求禁止违规补贴,变相高息揽储,“特别是在‘开门红’期间应加强管理”;要严控对公招标类存款定价,避免财政类主体存定期增值,影响有效金融资源盘活;防止大企业低息贷款、高息存款,形成资金空转和套利。

通知还明确要求,在存款利率持续下行背景下,地方法人机构上调存款利率应提前与金融管理部门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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