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办证的土地出让金如何记账?

没有办证的土地出让金如何记账?

企业为新建办公楼等而获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

1、企业支付土地出让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预付账款-土地出让金,

贷:银行存款.

2、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时,会计分录为: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贷:预付账款-土地出让金.

注意:土地证没有办理,但是土地出让金已经支付,收到了财政收据,也是可以计入在无形资产当中的.

土地出让金作为政府性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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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返还如何做账务处理?

对于土地出让金的返还或奖励,在账务处理上,似乎没有什么争议,那就是将其归属于政府补助性质,计入”营业外收入”,但税法要求冲减土地成本.这就导致处理上的巨大差异.

会计规定为营业外收入

根据营业外收入的核算原则,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依据此规定,土地出让金返还具有政府补助的性质.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第2章《确认和计量》中,有关土地出让金的规定有两条.

第七条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八条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到的土地出让金返还款或政府给予的奖励款,是计入当期损益还是确认为递延收益,应看此项返还款与资产还是收益相关.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关于”没有办证的土地出让金如何记账?”这一问题的详细回答.虽然还没有办理土地证,但是支付了土地出让金的话,我们就按照上文来记账就可以了.对于土地出让金返还的账务处理,大家也可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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