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弥补亏损金额怎么算?

可弥补亏损金额怎么算?

企业所得税的弥补亏损的计算方式是:

1、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发生亏损,收入总额应当减除以前年度亏损;

2、不足以弥补的,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弥补亏损5年的计算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亏损弥补原则是”先亏先补”,即从亏损次年连续计算补亏年度,最长补亏年度不超过5年,超过5年仍未弥补完的税前不再予以弥补.企业今年的盈利可以在交税前用来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而可弥补的年限是5年,即今年的盈利最多用来弥补5年前企业的亏损,6年前及更早的亏损不能弥补.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若还有结余则就剩下结余部分计税上交.

涉及可弥补的亏损时,企业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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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补亏损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企业按照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如果当年账面利润为负数,即为会计上讲的”亏损”.与实现利润的情况相同,企业应将本年发生的亏损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结转后”利润分配”科目的借方余额,即为未弥补亏损的数额.然后通过”利润分配”科目核算有关亏损的弥补情况.

企业发生的亏损可以用次年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在用次年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情况下,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即: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这样将本年实现的利润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贷方,其贷方发生额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借方余额自然抵补.因此,以当年实现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弥补亏损时,不需要进行专门的账务处理.

由于未弥补亏损形成的时间长短不同等原因,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有的可以以当年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有的则须用税后利润弥补.无论是以税前利润还是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其会计处理方法相同,无需专门作会计分录.但如果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则需作账务处理,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科目.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关于”可弥补亏损金额怎么算?”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我们企业可以将亏损结转到以后年度当中,在以后的年度里进行弥补.虽然可以这样操作,但是弥补亏损的操作时间也是有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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