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给的样品怎么开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四条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属于视同销售行为,需要计提销项税额.因此,企业免费赠送的样品也属于视同销售行为.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发票开具的方法:
1、将赠品和主货物开在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2、如果赠品不止一种,且价值不大,分摊麻烦,还可以采用另外一种解决办法,将主货物和赠品在同一张发票开具外,还要在金额栏按各商品的公允价值分别填列,按赠品价值合计作为折扣额单独填列在金额栏.
两种开具方法虽然不同,但合计栏均为主货物和赠品的实际销售收入,金额相同.也就是说,无论哪一种方法,销售的主货物及赠品必须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这是税收征管堵塞漏洞的需要.
销售免费样品如何做账?
1、收到免费样品:
借:库存商品
贷:其他应付款-样品
2、销售免费样品: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
3、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4、销售免费样品后进行确认收入:
借:其他应付款-样品
贷:营业外收入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针对”送给的样品怎么开票?”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虽然我们企业给客户赠送样品,看似没有金钱交易,但是站在企业的角度,还是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开具发票的话,就按照我们上述所讲的要求来去开具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