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三方协议签订流程
税务三方协议签订流程
(一)新纳入银行扣税(费)系统的纳税人,办税服务厅一窗通办岗在综合征管信息系统中维护纳税人缴税账号,录入《数据电文申请审批表》,通过外部信息采集与交换综合服务平台录入三方协议信息,打印三方协议书发放纳税人一式三份(必要时可打印四份),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在协议书上分别签章.
(二)纳税人将三份(或四份)三方协议书提交给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对协议书有关内容进行确认后,补录相关信息,签章并留存一份,将剩余三方协议书退还纳税人.
(三)纳税人将银行确认后的三方协议书报办税服务厅一窗通办岗,一窗通办岗通过外部信息采集与交换综合服务平台进行验证,验证通过的三方协议即为有效协议.办税服务厅一窗通办岗将一份协议书存档,一份交纳税人留存.
电子税务局签三方协议流程是怎样?
电子税务局签三方协议流程如下:
1、打开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实名登录进入公司界面,在右边长空白条处输入”第三方”,再点”搜索”.
2、点击”网签三方协议”.
3、征税机关会自动显示有,检查一下是不是这个主税机关,将银行开户信息与公司名录上去.
4、检查一下是不是对不对,点提交,核对后确定.
5、进入到第二步的界面,点”网签”三方协议查询”.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拒绝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帐户,或者拒绝执行税务机关作出的冻结存款或者扣缴税款的决定,或者在接到税务机关的书面通知后帮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存款,造成税款流失的,由税务机关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上述讲解的内容信息,就是我们关于税务三方协议签订流程的介绍说明.对于税务三方协议签订,涉及到银行、公司、税务局,签订的地方就会涉及到税务局的办税大厅,还需要提交银行相关协议内容签订.此外,小编还介绍了电子税务局签三方协议流程,更利于效率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