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国外客户研发费开票税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1号)第四条规定,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办法包括免抵退税办法和免退税办法,具体办法及计算公式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有关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的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9号)第二条规定,下列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
(九)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或声明放弃适用零税率选择免税的下列应税服务:
……
4.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对境内不动产提供的设计服务除外.
因此,境内单位向境外单位提供研发服务,增值税税率为0%,退税率为6%.境内单位对该研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或者声明放弃适用零税率并选择免税的,适用免税.境内单位适用一般计税办法并未放弃适用零税率的,根据企业情况的不同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和免退税办法,如生产企业适用免抵退办法,外贸企业适用退免税办法.
研发费用开票是几个点?
对于企业自行进行的研究开发项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区分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两部分分别核算.
在开发阶段,判断可以将有关支出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条件包括:
(一)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二)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三)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
(四)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五)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计量.
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如果确实无法区分研究阶段的支出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将其所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开具技术研发服务费的发票:提供详细的开票信息即可;技术研发服务费的税率是6%.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关于收国外客户研发费开票税率的说明.如果我们提供研发服务的话,我们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是6%,小规模纳税人是3%.值得注意有一点,就是向境外提供研发服务的话,是适用免抵退税政策的,其征税率就是0%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