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跨年可以红冲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跨年也是可以红冲的,建议请至发票取票的办税大厅申请.
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跨年的增值税发票可以作废吗?
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跨年都不允许作废的,可以开具红字发票.不同的是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的时候需要到税局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而普通发票开具红字发票的时候在电脑开票系统中直接开具就行了.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按照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程序处理.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针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跨年可以红冲吗?”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当发现错误出错了,而且涉及到跨年的话,我们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去更正处理.这个时候,我们是不可以将错误的发票进行作废处理的,只能开红字发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