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抵扣进项税额第二年如何结转
待抵扣进项税40%到第二年转出
购入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40%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进项税转出是什么意思?
进项税额转出指的是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一、《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实际工作中,经常存在纳税人当期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事先并未确定将用于生产或非生产经营,但其进项税税额已在当期销项税额中进行了抵扣,当已抵扣进项税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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