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规定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规定

土地使用权是企业无形资产,税法规定无形资产摊销:

①受让或投资的无形资产按法律规定的年限摊销;

②法律没有规定法律年限的按合同规定的年限摊销;

③法律和合同都没有规定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因此,土地使用权按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摊销,如50年,30年.以前没有摊销的不得补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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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摊销的会计分录如何做?

土地摊销是属于无形资产摊销的一种情况,通常情况下,无形资产摊销会采用直线摊销的方法,其在摊销时会直接计入”累计摊销”科目的贷方.

再对具体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进行摊销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如果是土地使用权计入无形资产,则相关的账务处理如下所示:

(1)在无形资产购入时: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在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累计摊销-土地使用权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规定是多久?以上内容就是本期小编老师阐述的相关介绍资料,相信你们都非常清楚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年限没有规定不得低于10年的,通常都是需要根据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来摊销的.如果你们对此方面的会计知识感兴趣,小编老师倒是建议你们可以来这里免费搜索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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